翟振武 今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中国人口与生育政策的一次历史性调整,至此,实施了35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终结。那么,如何评价独生子女政策对我国人口、家庭和经济社会的深远影响?独生子女政策是导致老龄化问题的原因吗?“全面二孩”又将如何影响我国人口数量和结构?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的原因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得到频频点赞。但对于政策出台的时间一直有多种声音,如有人认为,早就该全面放开二孩了;但也有人认为,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只隔了两年,似乎快了点。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基于几方面原因:第一,生育政策本就不是一成不变的。具体生育政策不是“永久不变”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不意味着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具体政策不变。事实上,早在1984年中央就发了7号文件,对我国计划生育具体政策进行了一次大调整。当时提出一方面要控制人口快速增长,另一方面要把生育政策定在一个群众能够接受、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当时我国农村生育政策实行了重大调整,此后,大部分农村实行的是一个半孩子的政策,即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话可以再生一个。在“单独二孩”政策之前,我国生育政策的概况大致是35%左右的人口实行一孩政策(主要是城市)、53%左右的人口实行一孩半政策(主要是汉族的农村)、约9.7%的人口实行二孩政策、不到1%的人口实行3孩及以上政策。 第二,人口形势出现显著变化。从人口总量和增长速度来看,之前的人口政策有效遏制了人口过快增长。上个世纪60—70年代,我国在7亿多人口的基数上,每年出生人数高达2700万—2900万,净增长人数高达2300万左右。而目前,我国人口总量为13亿多,年出生人数仅1600万左右,年净增人数大概650万—700万。相比上世纪60—70年代,人口增长率仅是当时的五分之一。目前人口净增长率为千分之5,这个数字已经和发达国家如美国、新加坡等基本持平。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人口缩减、家庭小型化等现象出现,一些人口结构的负面影响显现。这些都要求适时地调整生育政策。 总的来说,我国生育政策要在人口总量和人口结构、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之间取得平衡。这次生育政策的调整是比较及时的,也是循序渐进和具有科学性的。而从未来人口政策变化趋势看,“全面二孩”政策会相对稳定一段时间,这对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方面面都是有利的。 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难题 有人认为,老龄化是独生子女政策造成的。其实,不管生育率基于什么原因下降,是自然的过程还是政策干预的过程,只要生育率下降,就会出现老龄化。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区,如欧洲、日本、韩国、美国都受到了老龄化的困扰,他们从来没有实行过我国这样的计划生育,也没有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按照联合国的说法,老龄化是全人类普遍的不可逆转的一个人口现象。只不过有的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已经发生了,有的国家正在发生。 因此,不能把中国的老龄化问题全部归咎于计划生育政策。客观地说,即便不搞独生子女政策,中国老龄化依然会出现,只不过是早点还是晚点、速度快点还是慢点的问题。即便不考虑生育政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生育水平也必然是会下降的。例如,伊朗过去也生4个、5个孩子,但现在综合生育率下降到2点多;蒙古生育率也在显著下降。而这些国家并没有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率下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 “全面二孩”政策的积极影响 根据预测,“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头五年内我国平均每年会增加300万左右人口,平均每年出生人口达到2000万左右。它有几方面积极影响: 第一,减缓老龄化速度。根据预测,不放开二孩,2050年我国老龄化程度为35%左右,全面放开二孩,2050年老龄化程度大概能下降到32%、33%,降3个百分点左右。缓解老龄化程度、降低老龄化速度,会使我们赢得更多时间应对老龄化挑战,在物质上、制度上有更多时间做准备。 第二,增加劳动力数量。根据预测,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到2040年左右劳动力大概能增加3000万至4000万。这对经济长期增长潜力有正向作用,对预防劳动力过快下降伤害经济发展有正向作用,也能为我国企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提供更多时间。 概括来说,放开二孩会减缓老龄化程度、减慢劳动力降速,但不能改变老龄化和劳动力减少的总体趋势。不能说放开二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面对人口结构总量变化、面对经济增长潜力等问题,需要从人口政策方面寻求对策,同时也应当从多方面发力。例如,要真正应对老龄化、解决老龄化问题,还要靠建立更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还需要加快创新步伐,加快结构升级,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等。 实现预期目标应制定配套措施 要真正达到国家调整人口发展进程,优化人口结构等战略目标,单纯出台“全面二孩”政策还不够,还需要抓紧研究制定鼓励生育二孩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配套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关键是让生育成为人们能承担得起、更能够按照自身生育意愿去做的事情。对此有几方面建议: 第一,家庭生育的支持政策、补贴政策。比如,适当延长产假。 第二,妇女就业的保护政策。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有较大影响,应当通过一些具体政策保障妇女就业和职业发展。 第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例如,增加妇产科医疗资源;增加幼儿园数量,尤其是家门口就能有幼儿园、托儿所,而不需要开车半小时才能到,降低照料孩子的时间成本等。 第四,制定适当扩大家庭规模的鼓励政策。比如,按家庭征税,以促进和老人住在一起或住在附近,家庭规模大了,照料孩子就更容易。再如,新加坡买两套紧挨着的房子,可以享受贷款优惠。总的来说,目的就是使家庭的规模适当地大一点,恢复家庭生育、养育的功能。 (作者为中国人口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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