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2月3日,文化部发布《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在河北、天津、上海、浙江、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等9省份试点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试点期限为一年。文化市场黑名单包括文化产品黑名单和经营主体黑名单(2月4日《京华时报》)。 文化市场“黑名单”并非新生事物。去年8月,文化部公布了一批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集中下架120首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这批网络音乐产品,充斥着大量的脏话,内容低俗不堪,甚至宣扬了淫秽与暴力,存在教唆犯罪嫌疑,或者是危害了其他社会公德。将之纳入“黑名单”,意在坚决抵制低俗文化肆意传播。此番,文化部将“黑名单”制度扩大到所有文化产品以及所有文化经营主体,足见其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的决心。 文化市场“黑名单”是公众精神世界的“过滤纸”。“我们需要文化,就像需要空气一样”,文化是人创造的,但文化也在塑造着人。优秀的文化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增强我们的精神力量,促进我们的人格发展。换言之,文化之要,在于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且润物无声。而低劣的文化则反之,让我们的精神世界杂草丛生、精神气象萎靡不振、人格发展状况频出。故而,有必要以“黑名单”制度,将低劣文化阻挡在我们的视线之外。 文化市场“黑名单”是文化行业发展的“保护网”。我国文化行业的发展从来没像今天这般璀璨、蓬勃、富有生机,无论是传统的出版、演出、影视,还是新兴网络文化,均呈现前所未有的繁荣,用业内人士的话来说,文化资源已转化为发展资源,文化软实力已转化为发展硬实力。此时,就需全面建立“黑名单”制度,给整个文化市场立规矩、建制度、明底线,实现扶正祛邪、褒美贬丑、抑恶扬善,以确保文化行业发展不成为偏离方向的狂欢。 文化市场“黑名单”是泛娱乐化趋向的“校正阀”。如今,随着抗日剧化身雷人武侠剧、明星绯闻充斥网络媒体、搞怪节目遍地开花……我们的文化欣赏,似乎走进了泛娱乐化时代。就拿那120首被打入“黑名单”的网络音乐来说,就是泛娱乐化的产物,有败坏社会风气、毒害青少年心灵、玷污音乐艺术的危险。将这类“文化产品”“拉黑”,禁止传播,再传播就要问责,能倒逼文化经营主体摒弃粗鄙,传播优秀文化产品。这是对文化泛娱乐化趋向的一种校正。 美国著名媒体文化研究者和批评家尼尔·波兹曼曾说:“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让文化成为一个监狱,另一种就是把文化变成一场娱乐至死的舞台。”期待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早日从试点走向全国,早日将“拉黑”变成常态,为我们的公民精神培育、文化行业发展、社会未来走向“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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