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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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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议案首次转为当年立法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
立法工作解社会之“急”

  本报讯(记者龚哲明)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市人大代表议案转为当年立法项目,并顺利审议通过了根据议案制定的《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该法规将正式实施,成为我市地方性法规库中的一员,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立社会急需之法的一个例证。

  去年2月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赵永清等17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制定《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的议案,大会主席团把这件议案交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办理。4月下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内司委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采纳了内司委提出的“目前立法的条件基本成熟,将制定《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列入今年立法项目,争取尽快出台该条例”的建议,把法规制定提上议事日程。经过市人大常委会议两次审议,去年12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法规。

  “人大代表议案所提立法事项,当年就被列入立法项目予以实施,这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何乐君认为,人大代表源自人民群众,扎根群众之中,最了解社情民意,最知道现实社会缺少什么、急需什么法规来补上“短板”,而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在一定程度上无疑具有“风向标”的作用。

  在经济社会面临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赵永清等市人大代表看到,企业创新、产业提升缺乏大批高水平职业技能人才。但是,当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良莠不齐,难以承担起为社会输送大批高水平职业技能人才的重任。通过地方立法破除乱象、改变现状,已成当务之急。关于制定《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的议案就是基于这样的实际需求而提出的,代表们希望以地方性法规的刚性约束来保障职业技能培训市场的规范运行。

  立社会急需之法,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基本遵循之一。大气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受广泛关注。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启动了《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拟提请即将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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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