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 江苏游客陈先生和家人在哈尔滨过年,被导游带到“北岸野生渔村”就餐,点了三种鱼,结账时10斤4两的鱼成了14斤4两,一顿饭竟花了一万多元。商家称陈先生消费万元不属实,实际只收了7200元,对于鱼的斤数问题,饭店保留了手写单据,上面有客人签字。至于鱼价,春节员工都双薪,所以价格高。当地监管部门调查发现,涉事餐馆的各种菜品及鱼类价格均有明显的标注和公示,不存在标价不明的现象(2月15日《法制晚报》)。 餐馆明码标价,但不等于没有设置消费陷阱。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管部门称,即便是几十元钱一斤的鱼被炒到了几百元一斤,只要明码标价,他们也管不了,消费者看到价格接受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没办法。表面看是“明码标价”、“愿打愿挨”,但如果这个区域的餐饮市场被几家经营户垄断,或是经营户之间串通抬价,政府部门就不能不管。因为这种“市场价格”是畸形的,不存在公平竞争。市面上的鳇鱼每斤百元左右,涉事餐馆标价每斤298元、398元,没有特殊的“竞争手段”,不可能出现这种同一城市中坐地起价三四倍的现象,市场监管部门片面谈“明码标价”、“愿打愿挨”,有装糊涂之嫌。 之前,“南京机场天价面条”已经得到解决,江苏省物价局向南京禄口机场所有商家送达了《价格政策提醒函》和《价格诚信承诺书》,指导督促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依法规范经营。物价局的做法是有法可依的,机场是一个特定的市场,只有极少甚至唯一的经营者,它们具有控制价格的能力,情况和哈尔滨“天价鱼”类似。 旅游景点消费高于其他地方,有一定的合理性,游客也是认同的,但如果高得离谱,就需要行政干预。消费者可以不点398元一斤的鳇鱼,但这家餐馆的花卷都是16元一个,大白菜居然12元一斤,那就是吃什么都难逃挨宰的命运了。而这种宰客行为盛行,旅行社和导游都难辞其咎,也反映出当地旅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官方调查不应就事论事,以一句“明码标价”就算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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