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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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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迈向新时代

———写在《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之际

  南部商务区

  《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日前由市长卢子跃签发,并将在4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出台实施为我市进一步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供了法制保障。

  本版文图 王岚 江雁斌 薛冰

  地下空间规划编制

  我们力争走在前列

  地下空间作为城市重要空间资源,有效开发利用对盘活城市存量具有重要意义。我市一直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为实现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途径予以贯彻落实,至今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规划体系。

  搭建三层级地下空间规划编制体系

  早在2004年,市规划局就组织编制了我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此后,市规划局又陆续组织多项地下空间的规划和研究工作,以专项规划为核心,逐步建立起“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个层级的地下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坚持以规划指导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使地下规划和地面规划相适应。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始终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采用专篇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目标策略、总体布局、重点开发区域等内容提出了总体要求。

  结合总规修编,启动了《宁波市中心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3-2020)》编制工作,该规划于2014年10月由市政府批准。规划围绕“大型化、网络化、层次化、人性化”的城市地下空间发展新趋势,重点强化了规划的系统性,对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的目标定位、空间布局、建设时序等方面均作了统筹考虑,对地下交通系统、地下公共空间、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市政和防灾系统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分片区划定了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区域并提出建设指引,与城市重点发展区域、轨道交通建设等进行了充分的衔接。

  在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市规划局还针对部分重点区域开展了专题的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工作,具体包括《东部新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导则》和《湾头地区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针对三江口核心区、南部商务区、鄞州新城区等重点地区开展的地下空间概念规划和详细规划;结合轨道线的建设实施,开展的轨道沿线站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及各个站点的地下空间详细规划设计。

  每年新增开发面积500万平方米

  规划的超前引领,以及宁波新城建设、旧城改造、电力入地和轨道周边开发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红利”期纷至沓来,使宁波地下空间开发规模不断扩大、速度持续加快,近几年市域范围内地下空间开发以每年约500万平方米的量增加。

  据初步统计,至2015年底,我市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保有量超3200万平方米,其中市六区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是2004年水平的近64倍。

  在量增基础上,中心城地下空间出现了以轨道站为生长点、以轨道线路为发展轴、以新城开发为重点区的点线面结合的空间发展态势。同时,地下空间的综合化使用程度开始呈现多元化,不仅有地下商业、文化娱乐设施,还出现了地下道路、地下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线廊道等形式。

  如东部新城,地下空间开发注重连片成网、系统布局。其中,我省首例共同沟工程规划长度9.38公里,服务区域面积约为4平方公里。东部新城门户区地下建筑兼顾商业设施和停车功能,总量达到20万平方米;国际金融中心是我市第一个含有地下城市支路的综合体,3条城市支路从地下穿过,既解决了城市交通,又保证了地面景观连续性。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资源显得更加紧缺,合理开发、集约利用地下空间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共识和努力方向。

  根据最新的《宁波市中心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到2020年,我市市域范围地下空间开发总量还要翻一番,达到6000万平方米的总体规模,其中市区地下空间开发规模人均7.5平方米,开发总量4000万平方米。

  在地下空间的总体布局上,将形成以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为骨架,以三江口核心区、东部新城核心区、鄞州新城核心区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核心区域,以及以城市公共中心为节点,“二核、五轴、多节点”的网络状地下空间规划发展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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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