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十三五”时期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制定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我市发展实际和阶段性特征,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八八战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好示范区”的要求,紧扣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一中心,深入实施“六个加快”和“双驱动四治理”战略决策,肩负起“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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