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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租汽车百日竞赛活动,提高了出租汽车诚信服务、文明行车水平。(张燕 摄) |
本报记者 张 燕 通讯员 方新年 前天上午,来自国家、省、市各地近20家媒体记者出席了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新闻通气会。这个通气会之所以受到如此关注,是因为宁波是全国率先全面开始出租汽车改革的城市。 在网络约租车风生水起的当前,宁波出租汽车改革吹来的是怎么样的风? 市场化:公众出行有更多选择 早在去年12月底,我市向社会发布《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时候,出租汽车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就已明确:逐步构建符合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的新型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体系。 怎么样才能符合社会公众出行需求?首先是有车可租,让老百姓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市出租汽车改革办副主任、市客管局局长高云桢说,我市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将运力调整机制改革作为重要内容,包括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建立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等,来确保运力和需求的基本平衡。 目前,宁波市区有4627辆出租汽车。长期以来,我市的出租车以传统巡游的形式存在着。随着“滴滴”“优步”“神州”等网络约租车的出现,出租汽车的市场主体开始丰富起来。我市的出租汽车改革,也将改进传统出租车投放方式,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经营。“目前宁波以‘1+18’政策体系为依托,‘1’就是整体《意见》作为顶层设计,‘18’就是18个配套保障方案。”高云桢说。 笔者注意到,在18个配套保障方案中,《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高居首位。“目前,该办法已完成了起草,现在等着国家层面的政策出台,宁波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市客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经过一年多时间,社会各界对网络约租车的认识也趋于理性,我市将更好地维护各方的利益,包括政府、平台、车主、乘客和司机,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制定出台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并构建全市统一的市、县两级联动的信息化监管平台,依法规范发展网络约租车,让市民出行有更多选择,同时也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也将为出租汽车的市场投放提供保障。“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宁波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公共交通发展程度、城市拥堵状况、出租汽车利用率等因素,由第三方机构监测,定期发布行业景气指数、白皮书,评估市场供求情况、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逐步实现市场调节。”高云桢说。 除了传统的巡游出租车、方兴未艾的网络或电召出租车,我市还将创新推出特殊出租汽车。特殊出租汽车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投放市场,包括专用电召出租汽车、无障碍出租汽车、高于基准车型出租汽车等。这意味着,随着改革措施的逐步到位,市民乘坐出租汽车将有更多选择。 出租汽车改革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自今年起取消出租汽车有偿使用费。按照我市出台的相关清算方案,仅取消收取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一项,市财政每年将减少收入3500万元左右。“这一政策的重要取向是打破计划经济时代的管控思路,明确市场化改革方向,降低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经营成本,提升行业运营服务水平和质量。”高云桢说。 低碳化:公交都市的发展方向 当然,出租汽车说到底还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在我市全面建设公交都市、大力发展轨道交通的形势下,我市出租汽车改革还吹起了绿色、环保风。 在价值规律下,市场需求决定价格,价格又影响市场。对乘客而言,本次出租汽车改革带来的最直接和明显的变化是运价变了。从昨天起,我市调整传统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起步价由3.5公里10元调整为3公里11元,车公里价格由现行每公里2元调整为2.4元。“按照运价方案及现行出行结构测算,乘客平均每车次增加支出约3元。”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轨道交通成线成网,公共自行车大量投放以及公交网络的进一步优化,市区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市民出行有更多的选择。出租汽车作为满足个性化出行需求的城市交通运输方式,保持与公共交通合理比价关系,符合我市“公交都市”的发展方向,有助于引导社会大众选择更加经济环保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缓解市区交通压力。 就城市交通出行方式来说,出租车占公共交通出行总量的15%较为合适,目前宁波市区占比为22%,问题在于出租车价格与公共交通的比价关系不合理。业内人士认为,合理的价格才能提升服务,也有利于缓解城市拥堵,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随着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不断完善,我市出租车的运力或许会有所减少。 优质化:多渠道提升服务 传统出租车的服务质量,一直是管理部门甚至是乘客的一块“心病”。网络约租车规范的服务、完善的评价系统,揭开了传统出租车服务的“伤疤”。提升出租汽车的服务质量,也成为本次改革的重要方向。 “今后,传统出租汽车也要像网络约租车一样,建立评价机制,使乘客可以通过短信、录音、图片等数据全面反馈,且接受主管部门监督。”高云桢说。笔者注意到,在18项改革配套方案中,直接与服务质量有关的,有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办法、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两级监管平台建设方案、基于“互联网+”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方案、品牌车队管理办法等。这些办法基本上在今年内出台。 事实上,关于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在最基本的营运权中就有体现。我市明确出租汽车营运权不得非法转让,建立以服务质量考评为基础的营运权退出机制,对服务质量考评不合格或未整改的,依法收回营运权。 据悉,我市将完善市、县(区)两级联动,逐步推进出租汽车同城一体化,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县两级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大数据分析,提升行业的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信息化约车服务,推广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 信用制度也将引入出租车行业。“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在原有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建立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纳入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作为经营者和驾驶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市客管局有关负责人说,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开展以品牌车队建设、星级驾驶员评定等为载体的文明创建活动,强化驾驶员教育培训,规范驾驶员着装,推广文明服务用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从而提升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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