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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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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民生 抓治理 强服务 破难题 展活力

去年我市民政工作硕果累累

  全市累计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308个。
  我市152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

  2015年,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务实进取,全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多项民政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获得了一系列的表彰荣誉,北仑、余姚、奉化、镇海以及江东、宁海、象山等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先后被省、市领导批示肯定;宁海县“村务公开36条”获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一等奖,并被中央级媒体广泛宣传;我市城市地名规划被评为全国优秀地名规划,鄞州区地名普查工作得到国务院专项督导组肯定;慈溪市、镇海区列为全国“救急难”试点地区,江北区、象山县等被列为全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江东区、镇海区被评为全国法治社区建设示范城区。

  基本民生保障实现新提升

  市区低保标准从660元提高到744元

  去年,我市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提请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市区低保标准从660元提高到744元,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防灾减灾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出台了《宁波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灾民救助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高效应对“灿鸿”“杜鹃”台风灾害以及今年1月下旬的强寒潮极端冰冻天气。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救助低保对象4.9万人、城乡患病困难群众44.2万人次、临时困难群众6.1万人次,支出各类救助资金5.17亿元;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遇难者善后处置相关工作。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8%至19%,圆满完成2400余名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及103名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孤儿和困境儿童社会福利事业的实施意见》,孤儿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全面落实,福利企业管理不断规范,残疾人集中就业渠道保持基本稳定;福利彩票保持高位安全运行,全年销量达23.39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牵头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宁波慈善奖”评选活动,首次举办了以“上善同行 情暖三江”为主题的颁奖典礼,我市“顺其自然”还被评为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完成了钦寸水库第一、二批移民共639户1637人的移民户籍迁移、搬迁安置相关工作,完成第三批移民1064户2914人建房并启动户籍迁移等相关工作;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和后期扶持工作扎实推进。

  基础社会服务取得新突破

  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3.6张

  去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订开发性金融支持宁波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配套出台了养老服务收费管理、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医养结合试点、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机制改革等稳步推进。2015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4443张,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个,新增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99个,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8.36%。坚持军民融合、军地互动,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出台了《宁波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军供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宁波军供站被评为全国军供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宁波市地名管理规定》和《宁波市门牌管理规定》出台实施,我市地名公共服务管理工作获得民政部的肯定。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建和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事实收养登记难题逐步解决。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新进展

  平均每万人拥有法人社会组织7.6个

  去年,我市坚持“三社联动”,加大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力度,深化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向社会公布了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在社会组织评估基础上,发布了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不断拓展完善,指导、支持海曙区打造“公益服务一条街”;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了执法检查,去年社会组织撤销登记40家、注销登记123家,制定出台了《宁波市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市社会组织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6216家和备案管理的社会组织14134家,平均每万人拥有法人社会组织7.6个,远超全国、全省水平。城乡社区治理机制逐步完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完成全市城乡社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推广学习以俞复玲“365社区服务工作法”为代表的优秀基层治理经验。推动社区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变,在江东区百丈街道划船社区设立我市首个“宁波市社会工作实践示范基地”,并组织开展2015年度社区社会工作项目资助活动,促进“三社”深层互动。

  重点破难攻坚展现新作为

  向13.83万户支付8020万元巨灾险

  去年,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大力攻坚、大胆探索,全力抓好民政工作中的一系列大事要事难事,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贯彻落实。围绕宁波长远发展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完善我市中心城区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方案和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决定》,承担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发展两个重点课题,深入调研,形成了有关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机制以及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等政策草案。围绕宁波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创建,稳步推进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组建了巨灾保险联络员队伍,建立完善巨灾保险工作机制,一年来共向13.83万户居民家庭支付了8020万元巨灾保险理赔款。以河南鲁山养老院特大火灾事故为鉴,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全市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严格督促整改。围绕“四边三化”和“两路两侧”专项治理,开展“三沿五区”乱埋乱葬排查和墓葬秩序专项整治,全市共拆迁平毁各类违规坟墓7836座。针对涉军群体信访突出问题,落实全市转业士官就业帮扶专题会议要求,积极推进历年转业士官就业帮扶工作,妥善处置涉军群体集体信访事件,努力确保涉军群体总体稳定。

  方法创新展现新活力

  评出十大“长寿村”

  去年,市民政局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使工作形式更受群众欢迎。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署,我市民政部门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为全市抗战老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出版发行《四明丰碑———宁波市烈士纪念设施图文录》、举行了烈士公祭仪式等活动;在敬老月期间,开展了我市首次“寻找最美老人”主题公益活动和首次“长寿村”认证活动,评出了十大“长寿村”;承办了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会议、全省城乡社区建设业务培训和对口见学活动现场推进会,全国区(街)镇工作年会和第十三届中国政府创新论坛暨中国(宁海)基层治理研讨会先后在镇海区、宁海县举行。

  “十二五”期间市民政局工作亮点纷呈

  在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

  “十二五”时期,全市民政系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建设“四好示范区”的战略部署,开拓进取、争先进位,全市民政事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市民政局在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在市级机关民主评议中连续三届获评优胜单位(名列公共服务管理类部门第二名),在文明机关创建中连续两届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标兵单位,在全省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中连年优秀,实现了满堂红。

  民生保障职责有效履行乡镇(街道)避灾中心覆盖率达100%

  “十二五”时期,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低保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率先建立与食品价格涨幅联动的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累计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89个(其中,国家级130个、省级90个),累计建成避灾安置场所2037个,乡镇(街道)避灾中心覆盖率达100%。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逐步健全,全省率先全面建立了惠民殡葬、高龄津贴制度,为4万余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免费安装一键通电话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标准实现城乡一体,优待抚恤标准稳步提高,双拥优抚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妥推进,全面建立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福彩事业快速发展(发行量居全省和全国计划单列市第二位),累计销售福利彩票95.17亿元,筹集公益金26.69亿元,交纳税金1.67亿元,有力发挥了救孤、济困、扶老、助残的社会功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势头良好,连续三次被评为“中国公益慈善七星城市”。

  公共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累计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308个

  “十二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先后出台了甬政发〔2012〕85号、甬政发〔2014〕68号文件、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2-2020)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并落实了养老服务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养老服务业优惠扶持力度位居全省前列,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势头良好。养老床位“一床难求”的困难局面基本扭转,截至“十二五”末,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45家,床位46439张,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全市累计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308个(其中,城市社区站点456个、农村站点1817个),覆盖82%的城市社区和72%的行政村。养老服务发展难题基本得到破解,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成立了“宁波老年照护管理学院”,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位津贴制度和入职奖补制度;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养老服务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实现“六连冠”,象山县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县四连冠,受到了国家表彰。军休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军供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专项事务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管理不断加强,地名规划得到落实和完善,妥善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钱湖南、北路,通途路,中山西路延伸段等一系列地名更名难题。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内容不断拓展。

  改革创新全面深入推进

  社会救助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2012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第四次全市民政会议,围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的主题和“建设现代大民政”的目标,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意见》,作出了建设全省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和示范区的部署。紧紧抓住民政事业发展关键环节,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引领,推动民政事业新发展。2011年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平台,2014年全面建立了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并配备了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积极推行低保网上审批。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共巨灾保险试点。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市、县(市)区两级建立了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成立了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在全国率先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会同市纠风办对社区盖章项目、创建评比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建立了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群众评议社区和社区评议机关“双评议”制度,全面推行社区工作台账电子化,相关做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离婚信息通报制度,探索开展离婚干预机制建设,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

  基层治理活力不断激发

  基层“直选”比率进一步提高

  “十二五”时期,市委专题召开了社区工作和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工作会议。圆满完成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和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村委会“自荐直选”、居委会“直选”比率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自治载体不断丰富,基层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步伐加快。稳步推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简化登记程序,有效释放了社会组织发展活力;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建立完善了公益创投机制,设立了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平台,建立完善了社会组织负责人约谈制度、社会组织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稳步增长,社会工作岗位体系初步形成。

  民政综合能力大幅提升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10.46亿元

  “十二五”时期,我市坚持把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强服务、谋长远、树形象的重要举措,集中精力,克服困难,全力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市本级共立项7个,总投资10.46亿元,其中,市精神病院康复楼、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市殡仪馆改扩建一期、市恩美儿童福利院危房改造等项目建成投用,发挥了对事业发展的支撑、促进作用;市军休中心改扩建、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主体工程预计2016年上半年完工;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市精神病院扩建工程已先后立项筹建。“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出台了全国第二部地方性慈善事业法规———《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和全省首部福利企业管理地方政府规章———《宁波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民政部在我市召开了民政政策创制工作座谈会;率先建立了“一门受理、一站式办理”的审批机制和民政综合执法机制,并以“两张清单”梳理为契机,取消、整合、下放了一批审批事项,加快了简政放权进程。“数字民政”建设步伐加快,全大市互联互通的民政视频会议系统建成,民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平台不断健全完善,信息数据采集、利用和共享水平逐步提高。民政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和执法、福彩管理等领域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规范、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宁波市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和《宁波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规范》还上升为地方标准,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民政自身建设焕发新面貌

  违法违纪多年保持零纪录

  “十二五”时期,我市民政系统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系统内深入开展,“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系统内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市本级多年保持违法违纪零纪录。民政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不断理顺,先后推动设立了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中心、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民政执法支队及市老年疗养院,调整增加了市福彩中心、市恩美儿童福利院编制和内设机构,进一步增强了民政工作力量。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监管,民政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民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建立健全了社会工作、养老、殡仪、救灾、救助以及社区、社会组织等领域人才队伍的培养、使用、管理、激励制度,民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稳步提升。

  本版撰稿 记者杨静雅 通讯员邓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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