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宁海记者站袁信禄 通讯员张晨)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后,如何有效履职?日前,宁海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相关细则,以拉清单的方式,为派驻机构列出“操作手册”,力促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作为一名纪检‘新兵’,因为业务不熟悉,起初对于工作如何开展,完全没有头绪。如今实施办法在手,就像一本操作指南,该做什么、怎么做,一清二楚。”宁海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组长林辅强口中的“实施办法”,就是宁海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 “派驻人员来自于各个岗位,且各驻在部门类型复杂多样、情况差别较大,如何有效履职,是发挥派驻作用的关键前提。”宁海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于是宁海出台了“实施办法”,围绕明确职责定位、界定监督权限、强化组织保障等,列出19条细则,既增强了派驻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也为其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悉,“实施办法”针对解决“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不擅监督”三个焦点问题,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细则。如办法明确要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提出问责建议、负责派驻机构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等五项工作职责;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并依纪开展谈话提醒教育、纪律审查、廉政档案建立和党风廉政鉴定等9大类19小项监督工作;加强责任考核,将派驻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明确对不正确履职的7种情形,将严格追究责任。 “在我看来,实施办法的出台解决了‘体制变了,观念怎么变’‘职能变了,工作怎么干’‘运行方式变了,遇到问题怎么解决’三个关键问题。”宁海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组长陈知统说,这让他们更加明确自己是谁,要怎么做和如何去做,工作起来也更加从容和有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