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民 今天本版刊登了“老小区车库车棚住人现象何时改?”的调查新闻。老小区车库车棚违规住人问题由来已久,引发的安全问题、脏差乱问题和停车难问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大家很是不满。今年1月6日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已于本月起施行。规定实施20天了,车库车棚住人问题仍这么多,让人有些遗憾。既然有了规定,就要严格执行,不能让它成为“摆设”。 心理学上有个“破窗效应”。说的是,一扇窗户被打破,如果不能很快补上,破碎的窗户就会给人一种暗示:打破它没有关系。于是,其他窗户也会很快被打破。老小区车库车棚住人违反规定,无人追究,规定就成了一纸空文。制度不落实,规定不执行,久而久之,出台和执行规定的部门就会丧失公信力、没了约束力。 法规是块钢,谁碰谁受伤。只有令行禁止,才能让人们对法规心存敬畏,法规才真正有生命力,法治国家和文明社会才可期。 当然,针对车库车棚违规住人问题,既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要做到有情操作。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家喻户晓,其次要尽可能地给租住户提供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毕竟,住在车库里的多是外来务工者,收入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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