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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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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250万元为参保群众谋福利

北仑为17.7万人买附加意外险

  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北仑记者站金旭孟 通讯员陈张坤)日前,北仑区医保中心作为采购人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仑支公司签署协议,由北仑区政府出资250万元,按照每年人均约14元的标准,为全区2016年城乡医保参保人员购买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据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埋单送上这份医保附加险“礼包”,在宁波尚属首次。

  据了解,目前北仑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约为17.7万人。按照协议,参保人在发生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Ⅲ度以上烧伤时,在扣除已经从医保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外,按照最高20000元的标准予以赔付。此外,在意外伤害住院时,也可另外获得最高1800元的赔付。对2016年1月1日至该协议签订之日投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案件,立即启动追溯赔偿机制。

  区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是一项惠民工程,由原新农合附加意外险扩面而成,是对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以期有效解决参保人群因意外事故引发的身故、残疾补偿问题。

  作为承保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仑支公司承诺将在区内设立不少于3家的固定受理服务网点,并建设一支专业的理赔服务团队,对口负责每个街道(乡镇)。参保人员如发生意外需要理赔,可选择请服务人员上门收单或前往业务受理点的方式递交理赔资料,一般理赔案件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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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