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2月份,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9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作了通报。在浙江查处的5起问题中,有我们宁波1起,是镇海区庄市街道保安中队原副中队长康海明,利用协助城管庄市中队查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职务便利,擅自放行违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并收取现金2.32万元。去年11月,康海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据3月18日《宁波日报》)。 与那些位高权重,贪污受贿动辄百万、千万甚至亿元计数的“老虎”相比,康海明是名副其实的“苍蝇”。单就层级论,从保安中队到街道、区、市、省、中央,隔着这么多级,就这么个“小官”、就这么点儿钱,要搁在以往,即便要通报,恐怕连街道甚至单位都出不了。现在,一下子“捅到了中央”,足见中纪委反腐真是“不拘一格”:只要是腐败,不论大小,不但要严查,更要严肃通报,以儆效尤;而不是像有些地方和单位那样,就算查出了腐败,生怕“丢面子”,藏着、捂着,既不见通报,更不见反思。 康海明地位不高、权力不大,所谓的“职务便利”,也只是“协助城管工作”。即便如此,他也能找到拿权换钱的门子,正应了那句“权力不论大小,缺乏监督就会被滥用”的至理。在基层和群众身边,这样的“苍蝇”和“微腐败”不少,影响极坏。查处这样的“苍蝇”,并给予“顶格通报”,绝非小题大作。这对于那些依然我行我素的“死硬派”和精于小贪小腐的“侥幸派”而言,无疑是一种严重警告和强烈震慑。 反腐进行到今天,恐怕没有几个人怀疑中央的决心了。但也应该看到,“苍蝇”“老虎”仍未绝迹,反腐任务依然艰巨。群众盼的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能够“一体同心、层层发力”,坚持“零容忍”,打好“歼灭战”和“持久战”。到了就算是随便哪个公职人员收受一元钱,也能被查处,也不再是“新闻”的那一天,反腐才谈得上“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