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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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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管理,“破旧”更要“立新”

  毕 舸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被废止,看似因为近年来互联网智能出行、共享经济给传统出租车运营模式带来的巨大冲击,实际上是传统出租车行业管理模式存在的诸多弊端,已给其自身健康发展以及乘客本应享有的便利、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带来了严重影响,到了必须打破的时候。

  但出租车管理“破旧”不是目的,“立新”才是。在以往最受诟病的“份子钱”上,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的博弈不对等,很难指望零散的司机与强大的出租车公司达成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而行业协会或者说工会组织,屁股往往也是坐在出租车公司一边。这就需要在未来的制度设计中,给予出租车行业协会或工会组织更大的成长空间,通过制度安排,让行业协会或工会组织成为司机们的“家”,为其代言和维权。这是出租车管理绕不开的“立新”。

  在互联网共享经济领域,对“网约车”的开放式管理和规范化监管理应并行。“网约车”是互联网智能出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所带来的效率、便捷等特性,是对传统出租车运营模式的有效补充。但“网约车”也面临着管理初期不够规范、司机资质鱼龙混杂等问题,相应的政府监管需同步跟进。

  因此,作为“破旧”的“网约车”,“立新”也必不可少。监管部门需要在顺应“互联网+”潮流、激励智能出行的基础上,协调乘客、“网约车”司机与智能出行平台之间的契约化关系。这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与前瞻性。随着大数据、云计算、无人驾驶等各种新兴科技手段的运用,智能化出行将出现难以预估的多变性和巨大的发展空间。对监管部门而言,这既是对过往管理思维和方式的挑战,也是把握时机深化出租车管理改革的机遇。

  今天的“新”很快就可能变成明天的“旧”,“破旧”和“立新”会时时有,天天变。监管部门惟有以包容、开放的管理心态,对各类新生事物不轻易定性,不一棍子打死,而是以社会发展趋势为重,让更多人从中获益为先,不畏“立新”,勇于“破旧”,才能让包括出租车在内的公共交通管理和建设一路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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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