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高速增长有底气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指出,中国在改革开放长达33年的时间里,实现了年均9.9%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是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当人们习惯于这个高速增长之后,对2012年以来中国增长减速,就容易产生疑惑。即使那些曾经高度赞誉中国经济成绩的观察者,也不免对中国经济的前景产生悲观看法;一些长期唱衰中国经济,一次次喊着“狼来了”又一次次落空的预言者,这回以为终于被自己误打误撞说中了;还有一些投机者,以为中国经济增长减速为其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跃跃欲试地要做空中国经济。如果不是别有用心,这些对中国经济前景的误判,一定是产生于错误的观察方法和偏颇的理论依据。 最近,穆迪分析人员斯卡特表示,中国确立并寻求的改革、增长和金融稳定三个目标,不可能同时达到,终究要有所取舍,至少在一定时期内放弃其中一个。之所以把三个目标割裂开,赋予其彼此独立且对立的性质,也是由于作者因循了流行的观察视角和方法,因而未能抓住中国经济面临问题的本质。一旦我们从供给侧观察现象、分析问题和寻找出路,就会发现,改革、增长和稳定三者之间并不存在非此即彼或者此消彼长的关系。恰恰相反,正如三角形是力学上最稳定的结构一样,从供给侧入手,正确选择结构性改革方向和优先领域、分寸恰当并精准地推进这些改革,既可直接达到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的目标,又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实现经济和金融稳定。 做大服务业“蛋糕”需要实现重大突破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工业领域放开市场,引入竞争,从而有效做大了工业“蛋糕”。“十三五”,通过开放服务业市场做大服务业“蛋糕”,需要实现服务业市场开放的重大突破: 一、打破服务业市场的行政垄断与市场垄断。二、推进服务业市场的便利化改革,使社会资本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体力量。加快服务业市场开放,将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产业空间和制度空间,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能。三、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重点加快公共服务业市场开放。四、推进服务业市场开放的相关政策调整。尽快消除服务业发展的某些不合理政策,实现服务业与工业政策平等。 慈善法催生“大慈善” 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该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作为中国第一部慈善法,开启中国依法治“善”时代。 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这部法律的突出意义,在于系统规范全社会的慈善行为。法律拟制定的各项规范,既针对各级政府的管理行为,也针对社会组织的运行管理与每个公民的慈善方式,是依据我国实际并借鉴国际经验,从而全面系统地确立起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规范。 慈善法草案将慈善定义为“大慈善”,是一次巨大的慈善理念与公共伦理的升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由于我国社会需要解决温饱问题,只能将慈善定义为解决贫困问题,因而只能是国家救助政策的补充。一旦将慈善的范围扩大到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环保和社会服务等领域,慈善事业就自然和社会发展与提升有机地结合了起来。人们投入慈善事业,完全可以举办多个方面的公共事业。这既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开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会激发社会大众将善行善举与社区发展、生活提升结合起来,使社会事业成为社会大众自身积极参与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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