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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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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元罚单:
环保执法何以成了“棉花棒”

  钱夙伟

  

  今年2月26日,江苏省环保厅公布了发生在2015年下半年的4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其中扬州高邮市光明化工厂超标排放废水被罚款603元。“老百姓吐口痰都要罚款20元,一个企业违法排放超标废水却只罚603元。”3月18日,环保部责成江苏省环保厅说明情况。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称,将依据新环保法规定,对行政机关不作为尝试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3月23日澎湃新闻网)。

  603元的污染罚单,明显是在“放一码”,甚至可说是纵容污染企业继续排污的“许可证”。实际上,这在不少地方是普遍现象。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没有“牙齿”,很大程度上正是“603元罚单”这样的“自废武功”造成的。有这样的执法部门,排污企业当然有恃无恐,污染也必然愈演愈烈。

  本来,环保部门应有对污染疾恶如仇的职业敏感,应有为百姓、为子孙后代着想的责任意识。如果环保部门没有守土有责的意识,那对污染环境行为,必然睁一眼闭一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不可能去碰硬。即使执法无法躲避,也往往会以“603元罚单”象征性了事。

  可以肯定,随着环保部的“发声”,环保公益组织将诉诸法律,无论是厂家的违法,还是环保部门的失责,都将得到追究。然而,这种排污行为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短时期内却无法弥补。由此可见,环保监管缺失的“成本”,无疑是社会无法承受之重。

  生态环保是老百姓生存的底线,更是子孙万代的命脉,一旦环保监管缺失,兹事体大。然而,环境污染问题由谁来监管,并在第一时间被制止、被追究、被补救,目前并不清晰,这也是“603元罚单”的根源之一。显然,只有将环保执法置于监管之下,环保监管才有可能到位。

  李克强总理曾表示,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确实,没有“牙齿”的环保执法能有什么用。要让环保执法部门有“尖牙利齿”,环保执法人员首先要真正树立责任意识,而培养这种意识,显然应有问责机制的倒逼———只有置于监管之下,环保执法部门才可能“长出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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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