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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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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详解楼市“16条”如何去库存

□购房契税补贴50%政策延至年底 □2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30%
□公寓式办公用房销售重新对个人开放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吴培均)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管理要求,我市出台《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并于昨日起在网上公示七天,待市政府发文后施行。昨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诸国平就《意见》内容作了解读。

  《意见》共16条,第一条就是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提出今年计划全市新启动改造500万平方米,其中城镇危旧房改造300万平方米,城中村等集体土地房屋改造200万平方米。对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比例要力争90%以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比例力争50%以上。“推行货币化安置方式,可以避免集中建造安置房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可以给安置户提供更多选择。”诸国平说。

  在引导和支持房产消费方面,《意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2月1日央行出台的房地产信贷新政,即居民家庭首套普通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购一套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30%。

  落实税收优惠和购(租)房补贴方面,将去年出台的购房按契税额度50%给予补贴的政策截止时间从2016年6月30日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并将商业办公用房购房补贴比例提高到80%。公积金支持个人购房方面,提出缴存人数全年净增8万人以上,这意味着将有更多家庭可以贷取低息公积金,或提高家庭公积金贷取总量。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指出要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积极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具体举措包括:降低住房保障门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住房向社会出租,并在三年内给予一定财政补贴等。

  《意见》还提出,要加快非住宅楼盘的消化。包括鼓励企业制定合理营销策略,加快商业、办公楼盘的去库存;对引进企业鼓励通过市场解决商业办公及配套用房;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确需用房的,尽量通过购买或租赁方式筹集等。同时宣布取消公寓式(酒店式)办公用房销售对象仅限于企业法人的限制。

  在优化调整房地产供给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土地供应源头管理,以实现供需平衡。如对存量消化周期偏短、房价出现明显上涨的区域,适当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反之,适当减少或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等。引导优化产品结构,允许开发商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类型、住房户型作出调整,或者通过依法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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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