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井敏在人民网刊文指出,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用好1800亿元引导基金,依法严格履行合同,充分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但我国推进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却一直存在着“三高一低”现象。所谓的“三高”是指,政府对推广运用PPP的期望高、央企和地方融资平台参与PPP的兴趣高、中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的热情高;“一低”则是PPP模式中最重要的一个主体即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的参与程度低。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除了社会资本本身的融资能力之外,更重要的还是与政府运作PPP的模式有关。要想真正实现总理所提出的“充分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政府还要做很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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