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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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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网购货不对板 退货退款遭遇麻烦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微商交易维权有隐患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郑琛泷)眼下,微商大行其道,其中难免鱼龙混杂,消费者一不小心就容易上当,维权时更是麻烦缠身。象山爵溪的韩女士就遭遇了这样一桩烦心事。

  前段时间,韩女士想进些衣服做生意。她上网搜索后,发现广州一家服饰公司的服装款式很多,价格又便宜,随即联系了对方客服。一名刘姓经理添加了韩女士的微信,让她到其朋友圈里详细挑选服装。

  “起初我也有点不放心,但刘经理说他们公司在广州开得很大。我看他说得有模有样,就决定下单了。”此时,商家称他们目前尚不支持网上付款及货到付款,只能通过银行异地汇款。“求货心切”的韩女士便向对方银行账户打了5500元货款,买了20多件衣服。

  谁知货物收到后,她傻眼了,“只发来10多件衣服,而且有些根本不是我原来拍的货。”韩女士立即要求退货退款,但对方声称不允许退货,只能换货。“换货时,他们又说只有指定款式才能换,还要向上级申请,让我等。我发现原来看货时标价288元的衣服,换货时居然变成了400元。”韩女士感觉受骗,随即向爵溪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调解人员查到广州该公司是去年5月注册成立的,时间较短,且网上也有控诉其欺骗消费者的类似事件。麻烦的是,韩女士当初交涉时,应对方“核对”要求将票据、发货单等寄了回去,手头没有保留。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立案,双方又协商未果,调解最终只能无疾而终。韩女士懊悔不已。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微信朋友圈只是社交平台,无法对个人信息进行把控和审核,一旦发生退换货等纠纷,维权会很困难。此外,消费者网购时,一定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切勿把钱直接汇入他人私人账户,同时要保留发票等有关证据,以便维权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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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