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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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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里话外

  据3月30日《新快报》报道 3月29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广州拟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摩托车实施“五禁”(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营运)。其中对于电动车,首次明确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无论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违者按每售一辆处以2000元或者最高5万元的罚款。

  电动车是该严管,

  一禁了之忒简单。

  百姓生活大不易,

  决策理当接地气。

  

  政令不是寻常事,

  涉及人群百千万。

  是堵是疏从长计,

  调研听证莫偷懒。

  郑晓华 文 何影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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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