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剑跃 通讯员卢文静 余姚记者站谢敏军)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报告(2015)》,余姚市人民法院以74.34分的“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成绩在全省105家法院中排名第一。 为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程,余姚市法院近年来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上,完善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将服务功能提上网站首页,如“阳光司法服务平台”下设诉讼指南、网上立案、案件查询、庭审视频、司法网拍、裁判文书查询等栏目,方便网民获取诉讼常识、查询案件信息。 在完成全院27个审判法庭数字化建设的基础上,余姚法院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庭审公开,广场电子大屏幕每天直播一起庭审案件,在官方微博上开设庭审直播专栏,选取普法性较强的案件进行直播。2015年,该院共完成庭审直播131次。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是“阳光司法”的助推器。余姚法院借助裁判文书制作、智能纠错、自动隐名和上网公开的管理平台,将生效裁判文书全部统一上传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供浏览查看。据统计,自2014年来累计上传裁判文书3万余份。 执行信息公开是“阳光司法”工程的重要内容。余姚法院着力建设“点对点”网上协助查控执行财产机制,与各大商业银行建立了集查封、冻结、扣押于一体的“绿色通道”;强化执行信用惩戒机制建设,把3300余名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微信曝光“老赖”15期150余人。去年通过12368短信平台累计向当事人发送公开短信8652条,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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