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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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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出台职工疗休养新规

鼓励到民宿和农家乐休养

  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许嘉琛)近日,市总工会就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工作中常见问题提出补充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疗休养福利。其中一个亮点是,鼓励和倡导单位职工到市内有经营资质的农家乐、民宿等休养,丰富职工疗休养形式。

  职工疗休养活动面向广大职工,并向一线职工、优秀职工倾斜。单位可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农家乐、民宿等提供服务,其开具的发票可纳入职工疗休养报销范围。职工疗休养地将安排在省内,职工可在一地多点开展身心疗养、参观学习、职工交流、乡村体验等活动内容。职工疗休养活动一般不超过5天,由各级工会统一组织管理。

  费用标准方面,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疗休养费用按不高于2000元/人·年的限额标准,凭据在单位提取的福利费中列支。其他企业单位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由企业职代会讨论决定,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此外,为防范职工疗休养意外风险,职工疗休养承办单位可为参加疗休养活动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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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