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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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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分类管理改革试点

  新华社上海4月11日电(记者季明 周蕊)上海今起试点在城管执法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以形成完整闭环的分类综合执法体系。

  这是记者从11日举行的浦东新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入职宣誓仪式上了解到的消息。公务员分类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重要内容。决定提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上海市公务员局发布的《2016年上海市公务员管理工作要点》明确要深化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在浦东新区、徐汇区、嘉定区城管执法和市场监管部门先行开展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评估,研究职务职数设置、人员晋升、任职资格评定等办法,形成可供复制推广的配套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的制度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记者了解到,浦东新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从现行公务员的“大一统”管理模式中单列出来,适用一套全新的与执法工作规律、行业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体系来进行管理。这部分公务员将被分为十个等级,从最低的二级行政执法员到最高的行政执法一级督办,基层公务员未来可以突破所在部门的层级限制实现职级序列的晋升。改革后,98%的城管执法、85%的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将下沉到基层一线,直接投入执法办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彦峰说,随着政府职能转变,部门工作的重心从原来的综合管理和审批职能转移到了事中事后监管,这就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改革后,综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评价内容将包括工作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和职业操守等,考核权重向一线和现场执法倾斜,其考核结果直接与晋升、收入等挂钩,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改变“做多做少一个样、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情况。

  下一步,浦东新区还将配套实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计划,进一步加强从严管理,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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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