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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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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区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镇安小学迁址,戎徐小学拆迁,学区变化较大
■新生办理入学登记时间:5月12日至14日

  本报讯(记者陈敏)昨天,江东区教育局正式发布“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本月中旬开始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网上预报名;5月12日至14日,江东区户籍(或拥有江东区房产)的新生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一小学拆迁,一小学搬迁

  由于镇安小学迁址以及戎徐小学拆迁,今年江东区的学区变化还是比较大的。

  镇安小学除原来的学区范围外,日月星辰社区、周宿渡社区以及宁丰社区的新一年级学生将入读镇安小学。

  戎徐小学拆迁后,原本学区一分为二,惊驾社区、王家社区的新一年级学生将入读曙光小学,徐戎社区、徐家社区的新一年级学生将入读行知实验小学。

  江东区教育局还特别发布政策预告:江东实验学校庆丰校区(暂名)在筹建中,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定将波波城、陆家、陆嘉、桑家社区划入该校招生地段范围,学校建成前,可选择在新城第一实验学校就读,学校建成后,可选择回江东实验学校庆丰校区(暂名)就读。

  根据时间安排,5月12日至14日为各小学办理江东区户籍(或拥有江东区房产)的新生入学登记手续的统一时段;4月13日至4月24日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登记的统一时段。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可登录就学预报名平台(网址http://wlbm.jdedu.net)或江东教育信息网链接飘窗(网址www.jdedu.net),进行相应操作。

  6月13日至14日为江东区各小学公布地段新生名单,并向家长寄发《江东区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的统一时段。

  录取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录取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仅为父母)三者一致,均在本小学服务区;如果该批次适龄儿童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仅为父母)三者一致,均在本小学服务区,但同一套房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

  (3)以下各类需在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学校就读的学龄儿童:

  A、父母双方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无自有住宅房,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内;B、学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并与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C、学龄儿童父母双方出国留学(工作),与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4)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

  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学龄儿童时,如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该批次学龄儿童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及公平、公正的要求确定录取名单。该批次未录取和该批次后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五类学龄儿童不视作服务区学生

  以下五类有江东区户籍或房产,但情况特殊的学龄儿童,到相关学校登记,但不视作服务区学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学龄儿童父母在本小学服务区内有住宅房(房产所有权为父母独有),但因故无法迁入户籍;

  户籍所在地房产为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而父母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另有自有住宅房的;

  因房屋拆迁而户籍留在原地未迁出,拆迁后未购置房屋或已购置期房而寄居亲属处的,以及安置房尚未交付的;

  户籍挂靠在江东区内某单位集体户口的;

  入学前在异地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当年因迁入本区户籍或本区内迁户,要求在本区入学或对口学校(学区)有所变化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另外,自愿放弃户籍所在服务区小学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的学龄儿童,申请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将其视作本服务区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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