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前天,本报报道了宁海县2015年的反腐“成绩单”,特别介绍了两组数据:一是去年全县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中涉农村党员143人,占所有被查处人数的64.13%;二是去年受理的信访件中,反映村干部的初信初访量同比下降63%。并总结了村干部违纪的三大特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最为常见,土地违法行为和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较为突出,窝案串案常见。 党员就生活在村民中间,不是遵纪守法的模范、廉洁奉公的表率,而是带头赌博、大操大办红白喜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的“先锋”,这会给村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又凭什么让群众信服?发挥基层党员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又从何谈起?而只要是对农村情况有所了解的人,应该知道,那三个特点几乎是村干部违法乱纪的共性和通病。 党员本是化解村民矛盾、解决村里难题,带领村民发家致富的中坚力量,但一些党员形象差、作风坏、境界低,群众提起来很是不屑。而一些村干部官小权不小,胆子也很大,跟那些“老虎”比是“苍蝇”,搞的是“微腐败”,但直接侵害村民利益,丑行恶行就在村民眼皮子底下,村民不会觉得他们比“老虎”小,甚至比“老虎”还可恶可恨。一些村民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少、维权渠道窄,遭遇不公、利益受损后,身边的党员指望不上,村干部更是“冤家对头”,要么“骂娘骂党”,要么“信访上访”。一些村子干群严重对立,矛盾激化,信访人数多、案件多,重要原因就在这里。 几个月前召开的市纪委全会提出,今后要着力解决纪检执行力层层递减的问题,大力查处基层“微腐败”。宁海反腐“成绩单”说明,纪检下沉与信访下降是正相关的:纪检力量下沉,查处违纪党员和村干部越多,群众信访就越少。这样坚持几年,效果定会更显著。宁海的“经验”,别的地方想做并不难,关键在于有没有决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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