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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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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吃喝禁而不止
“不能吃”还有多远?

  殷国安    

  

  16日下午,南召县发生一起恶性事件,该县检察院、国土局、农业局三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在当地一农家乐饭店用餐后,因要求以政府名义公款签单遭拒起冲突,一名饭店员工受伤,饭店老板、县人大代表李金明被殴打倒地后身亡(4月18日《华商报》)。

  公务员竟然因为公款吃喝打死人,这样的恶性事故实在让人惊诧。此案属刑事案件,当地司法机关自会依法处置,笔者关注的倒是案件背后隐藏的另外一个现象:公款吃喝问题。

  像这次案件一样,因为死了人才曝光的公款吃喝不少:2013年7月23日,黑龙江省享受副省级待遇干部付晓光带领亲属前往镜泊湖风景区旅游,并接受公款宴请,7月24日早,一“陪客”被发现在宾馆房间内醉酒死亡;2014年4月,广西来宾市钟某飞到迁江镇就任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那天,镇里摆酒为他接风,次日一早,被疑醉死;2015年4月29日,湖南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向曙光等参加违规超标公务接待,这次吃喝导致湖南永州市零陵区发改委副主任李春燕非正常死亡。

  这让人怀疑,如果不是打死人、喝死人,这些违规的公款吃喝岂不是毫无“危险”?每一次“喝死人”之前,饭局参与者是不是还有更多次违规的吃喝没有被发现?八项规定之后,公款吃喝遭遇致命的打击,全国人民也很满意,但我们不可过分乐观。南召县的这起恶性事件表明:尽管外面高压不断,但有的人就是坚持公款吃喝雷打不动;八项规定几年后,公款吃喝在一些地方又开始回潮了。

  应当看到,落实八项规定之后,公款吃喝风得到了遏制,但离治本还有不少差距。大部分官员其实还是“不敢吃”而已,担心一旦被举报就会被处分,因为吃喝丢掉官帽不合算,离“不能吃”还差得远。“不能吃”需要落实两条:一是严管财政预算,使公款吃喝没有经费来源;二是严格财经纪律,使违规公款吃喝的报销手续无法通过审查。因为从现实来看,仅靠高压态势让官员不敢公款吃喝是不行的,毕竟长期紧张后可能出现松懈厌烦情绪,所以更需要在“不能公款吃喝”上想点子、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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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