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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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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有房无户”不再列为地段生 多所新学校开始招生

  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张文明)昨天江北区教育局发布了2016年小学招生实施意见。不同于往年,今年江北区的小学招生政策有多处变化:多所新学校开始招生,多个新楼盘划定学区,与此同时,“有房无户”学龄儿童不再列为地段生。

  “有房无户”不再列为地段生

  跟往年相比,文件对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的入学政策进行了调整。今年的文件要求,父(母)在江北区内有住宅房(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但户口没有迁入的学龄儿童,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由区教育局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学区方面,湾头小学正式命名为江北外国语艺术学校,今年开始招一年级新生,由上海世外托管。对应学区为三水湾、江湾花苑、御湖华苑、万象华府。

  宁大附属学校2016年秋季起招一年级新生,招生覆盖原广厦小学区域,外加铂翠湾、海外滩花苑、君御湾、姚景花园、姚畔湾、丰汇华邸。不过,由于新校舍尚未交付,暂借广厦小学过渡办学,广厦小学停止招生。

  新城外国语学校招生增加碧湖国际小区。江北实验小学招生增加滨湖晴园、名门府小区。江北外国语学校招生增加铂悦府小区。洪塘中心小学招生增加鸿盛家园。中城小学招生增加香树湾。

  报名录取“住、户一致”优先

  具有江北区户籍或房产(房产系入学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的适龄儿童,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宅房(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拥有,且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且同一套房子内没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就读。如果该批次适龄儿童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宅房(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拥有,且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就读。

  (3)以下两类需在户籍所在服务区就读的学龄儿童:

  A.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而父母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无其他私有住房,且该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B.父母双方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无自有住宅房,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4)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报名时间

  4月26日至5月6日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

  5月13日至14日为各小学办理江北户籍(或拥有江北住房)的新生入学登记手续的统一日期。

  5月20日至21日为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统一日期。

  6月13日至14日为各小学向新生家长寄发《江北区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的统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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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