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国内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法集资案件数高位攀升 常见骗术曝光

  当前我国非法集资问题日益突出,年立案数由过去的两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万起。同时,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翻新升级。记者梳理出了几种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提醒公众警惕。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李延霞 吴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27日表示,当前我国非法集资问题日益突出,案件数高位攀升。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57%、120%,达历年最高峰值。

  在27日举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杨玉柱表示,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仍是非法集资重灾区,民办教育、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问题逐步显现。

  据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景利介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年立案数由过去的两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万起。今年一季度,立案数有23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案件明显增多。东部地区仍是高发地区,中西部地区增势明显。

  在案件集中爆发的同时,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翻新升级。杨玉柱介绍,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理财”“金融互助理财”等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并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投资理财类非法集资案件占全部新发案件总数的30%以上。

  据了解,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将于今年5月组织开展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并于5月至7月开展全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常见非法集资手法

  【没有明确标的虚拟理财】

  “月收益30%”“1万元一年变23万元”“满15天即可提现”……一家名为“MMM金融互助社区”凭借高额收益,曾一度吸引投资者趋之若鹜。

  2015年以来,与之类似的虚拟理财相继出现。此类虚拟理财多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

  【P2P平台编造项目融资】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络借贷机构野蛮生长,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突出。不久前曝出的“e租宝”案,非法集资有500多亿元、涉及约90万名投资人。此类非法集资案的特点是:通过虚构投资项目,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相关联企业融资;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私设资金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些平台私设资金池,违规自融自担,宣称风险备用金由银行监管但却未充分披露相关监管信息,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

  【打“养老”旗号诱老年人加盟】

  2015年,一家名为成吉大易的公司在国内多地借“养老项目”为名进行集资,诱使许多老人参与,最终却“人去楼空”。

  时下,不少投融资中介打着“养老”旗号非法集资,有的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有的则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体投入资金。

  【号称内购VIP实则房企变相融资】

  有的购房人还在为获得“内部认购”资格欢欣鼓舞,其实可能已在不知不觉中落入骗子圈套。一些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

  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模式还有承诺售后包租或回购和项目融资两种形式。手法是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一些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

  【非法股权众筹、买卖原始股】

  目前,一些非法股权众筹、买卖原始股的集资诈骗手段也不断出现。这类骗术往往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地方交易场所包装理财产品向公众出售】

  去年,昆明泛亚非法集资案案发,涉及数十个地区,集资金额数百亿元。目前有的电子交易场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涉嫌非法集资。

  【假“互助计划”收取小额捐助费用】

  一些以“某某互助”“某某联盟”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基于网络平台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但这些所谓“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没有经过科学的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不订立保险合同,更不具备合法的保险经营资质,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