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朝霞 海曙记者站张黎升)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项目,对获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企业,对众创空间举行的一些服务活动等,均予以资金扶持。海曙区日前出台《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从人才引进、科技转化、园区服务等几大层面,鼓励“双创”,强劲驱动众创空间健康发展。 针对当下“双创”进程中企业紧缺的人才引进、科技转化和上市挂牌的园区专业化服务,《意见》细分15条扶持细则。其中对引进大学生、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等“高能大脑”创业群体的扶持政策有3条。重视对科技转化及延伸的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给予项目费用20%的补助;对企业获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每件予以5000元补助,对企业产品获市级以上“优秀软件产品”称号的,每件给予3万元补助等。稳步扩大科技信贷风险池规模,对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企业,给予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20%的贴息补助。 创新创业的主体是市场,《意见》体现了海曙区借力市场发展“双创”的理念。区政府将安排创新创业专项经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选择服务配套齐全的旧厂房、闲置房屋、空置楼宇等进行改造和提升,兴办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新型孵化载体。 不仅“双创”载体引入PPP模式,孵化园区的服务亦然。《意见》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共同联办创新创业培训、创业交流、创业沙龙等服务活动,按照实际直接支出对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给予20%比例支助;鼓励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吸引高端创客团队、项目落户,形成具有海曙特色的创业活动平台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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