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朗 今年,我市将发放“科技创新券”2500万元,帮助企业购买技术开发服务,以降低企业创业创新成本,盘活科技资源,这对创新型企业无疑是利好之举(4月13日《宁波晚报》)。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有效需求减缓、土地供给等要素瓶颈制约加重、劳动力成本大幅度增长,创新自然成为推动经济继续前行的重要“引擎”。而要启动这一“引擎”,资金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很多创新需要从零开始,蕴含着较高的风险,不论是处于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还是初级技术已实现、需更多资源投入再提高,而预期结果和投入回报无法确定的企业,在寻求资金支持时通常会遇到困难。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政府发放“科技创新券”,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说,不啻是雪中送炭。 创新既是理念转变、技术革命,也是一场体制机制的革新。在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大包大揽。企业要成长要壮大,根本之道还是强化自己的造血能力。正因如此,我市对“科技创新券”的发放及其使用有严格限制条件,并要求创新券要跟自付款配套使用,通过对资金投入方式的改革和市场化运作,使创新券起到“好钢”的作用,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效应,助推创新型企业快速健康成长。 “科技创新券”本身也是一种创新,相信它会成为创新驱动的催化剂,产生可观的放大效应,使今天的“雏鸟”成为明天的“雄鹰”、今天的“盆景”成为明天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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