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王齐维 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日前发布消息,从1994年至今,目前已到期的凭证式国债共有1759万元无人认领,应计利息274万元。希望您多多留心,并告知家人,尽快前往相关银行办理领取手续。 凭证式国债是财政部从1994年开始发行,以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人民币债券,面向城乡居民和社会各类投资者发售,至今已有134期次先后到期可兑现。因投资者遗忘、凭证丢失等原因,目前仍有大量凭证式国债到期未办理兑现手续。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3月末,宁波辖区内1994年至2014年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已到期尚未兑现的国债有两个特点:一方面是集中度高,工、农、中、建、交、浦发、广发等七家银行占了99.95%;另一方面,应兑未兑凭证式国债的持有者以中老年投资者为主。 据悉,我国近年通过银行系统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券面上不印制票面金额,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如果持券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0.2%收取手续费。 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士提醒,凭证式国债逾期后不加利息,因此广大国债投资者应尽早到相关银行去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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