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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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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372户廉租户被取消资格

因财产、收入超标的占近三成

  本报讯(记者王岚 海曙记者站郑轶文 通讯员孙凯丽)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日前传来消息,经过4个月严格审核,海曙区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在保家庭年审工作已全部完成。在所核查的2312户在保家庭中,372户家庭因为不符合保障条件需要被清退,占在保家庭总户数的16%。

  本次清退的在保家庭中,因财产、收入超标的家庭有103户;因经济适用住房交房、住房面积超标、未在规定时间里办理年审复核手续、申请人死亡、户口迁出海曙区、证件取消等原因而取消资格的家庭有269户。其中补贴、减免家庭353户,实物配租家庭19户。

  海曙区于去年正式启动廉租房与公租房审核两房并轨,已对11户年审工作中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家庭采取不退房,直接转为只有租金发生变化的公租房保障方式,减轻保障对象重复申请或换房麻烦。

  据悉,年审结束后,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以继续享受保障房政策;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应退出住房保障;未按期办理年审手续的家庭,将被视作不符合保障条件或自动退出,不再享受保障房政策,即使该家庭仍然符合住房保障政策,也必须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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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