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5月4日电(记者朱翃)记者4日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从当天起,上海公安交警部门正式启动视频举报交通违法工作,市民持车载行车记录仪记录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视频资料均可作为举报的内容,公安机关核查确认后将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此项工作之前已在公交行业开展试点。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韦恺人说,闯红灯、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实线变道、车窗抛物等能够通过车载视频装置完整记录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向交警部门举报。交警部门通过查阅“视频举报平台”违法线索情况,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线索初步审核、采纳意见反馈举报人。 警方表示,视频举报交通违法可以有多种方式,市民可以上网登录“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和准确联系方式,并上传视频;也可以持原始视频资料,到违法发生地交警支(大)队进行违法举报;还可以通过信访、“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反映违法线索。此外,为便于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核查,市民最好是在拍摄违法后3天内提交举报视频。 对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及违法嫌疑人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追究违法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公安交警部门会认真听取陈述申辩,做好复核工作,严格按规定处理。发现举报人有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嫌疑的,移交所属公安机关相关办案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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