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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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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不是终身福利

  朱晨凯

  

  海曙区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在保家庭年审工作已全部完成,在所核查的2312户在保家庭中,372户因为不符合保障条件需要被清退,占在保家庭总数的16%。清退的在保家庭中,因财产、收入超标的家庭有103户,占近三成(5月4日《宁波日报》)。

  清退家庭中“收入超标户”占近三成,比例不低。一方面说明,越来越多的低保家庭收入在提高,这是好事;另一方面说明,“住得进去,退不出来”不是个别现象,缺少动态性退出机制,“超标户”要等到普查时才会被发现和清理。

  如今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发现“超标户”并不难,难的是不让他们成为“永久户”。之前就有媒体报道,“南京10年间仅收回3套廉租房,且并非主动退出”,不愿意退出成了普遍现象。与严格的准入制度相比,目前廉租房退出机制显然有些滞后,一些“超标户”有了骗租和瞒报收入的空间,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却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

  要解决“超标户”及时退出问题,首先要“把好关口”。多部门联动合作,建立完善的收入核查和个人征信管理体系,及时发现“超标”行迹,把骗租和瞒报者暴露在阳光下,从源头上堵截骗租行为;其次要“严格执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廉租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此基础上明确政府责任,对“超标户”如何退出、流转廉租房以及对骗租者如何惩处等予以明确,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廉租房不是也不该成为终身福利,而应该是动态性的社会福利。廉租房只有按规矩流转起来,该住的及时住进去,该退的按时退出来,才能实现公平公正,惠及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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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