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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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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外脑”实现司法惠民

海曙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模式

  本报讯(龚哲明 张立 朱盈)应届大学毕业生诸葛心馨日前通过社会招聘及岗前培训,成为海曙首批社区矫正协理员,她和其他9名“队友”一起被安排到相关岗位,协助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这是海曙区探索社区矫正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一种尝试。

  如今,以政府购买方式,借力“外脑”打通司法惠民“最后100米”的模式,已经渗透到海曙公共法律服务的各个领域。

  去年12月,海曙区司法局以与社区服刑人员不低于1:20的比例,面向社会招录10名社区矫正协理员,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协理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除此之外,海曙区还引进社工服务组织参与社区矫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和团队定期以一对一的帮扶方式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沟通、心理、戒毒康复等服务项目。到每年年底,海曙区会根据《海曙区社会工作领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价体系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资格、个案工作完成率、服务对象知晓率、满意率等指标进行量化,实行绩效评估。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政府在养老、慈善等民生领域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渐渐成熟,这样的政府购买模式一样可以用在司法惠民上。”海曙区司法局局长孙逸群告诉记者,法律服务由传统的公益服务转为由政府买单的收费服务,既符合市场经济需求,也体现了对法律服务的尊重,还能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可谓多方共赢。

  去年,海曙区司法局与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签订了名为“律”动民生的法律服务项目购买协议,充分挖掘优秀知名律师会员资源,推出了海曙讲堂、“律”动民生公益集市、社区调解员讲座等品牌活动,迄今共服务群众5000余人次。“项目人员、运行成本由政府财政和社会共同承担,一部分由财政出资,一部分通过公益创投机制由第三方公司出资。协议对服务数量、质量做出约定,通过项目评估予以监督。”孙逸群介绍,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现已形成了“定期服务”“走访服务”“专题服务”“专家会诊”等服务方式,项目采取双轨评估办法,每半年由区司法局会同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按协议要求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评估,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根据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服务费用。

  在人民调解中,海曙区也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加入人民调解团队,并设立固定的法律工作室,定期为辖区居民开展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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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