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俞永均 通讯员马美兰)宁波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全面启动。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复。根据方案,到2018年,我市将培育20个跨境电商产业集群、50个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跨境电商年交易额超过150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 《实施方案》提出,经过3至5年的改革试验,通过建设线上综合信息平台和线下园区平台、物流平台,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四大服务功能,构建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的五大支撑体系,推进六个方面的创新突破,把宁波跨境电商综试区建成国内领先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升级引领区、监管服务创新区、仓储物流示范区。 海外分销渠道创新是宁波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的重要一环。据市口岸打私办负责人介绍,宁波将引导有条件的本地企业采用自营、合资和合作等方式,积极开展公共海外仓建设;鼓励和引导有海外资源的国内外大型企业和综合试验区共享共用海外仓资源;鼓励企业依托公共海外仓开展海外分销业务。同时,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和本地产业集群开展合作,建立海外分销体系。 通过税汇便利化管理创新,为试点企业提供快捷结算服务。《实施方案》提出,我市将探索“无票免税”政策,对综试区电商企业通过宁波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出口零售货物,无法取得相关进货凭证的,争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个人电商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不受5万美元个人结售汇年度额度限制。 此外,宁波综试区还将通过跨境电商模式创新、跨境电商监管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建设创新、产业联动机制创新等,加快形成比较优势,继续领跑全国跨境电商试点城市。 据悉,未来几年,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将从企业对终端消费者(B2C)为主,向企业对企业(B2B)和B2C并重转变,从进口为主向进出口并举、以出口为主转变。到2018年,跨境出口额、进口额分别完成约130亿美元和20亿美元。 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宁波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我市成为长三角地区四个跨境电商“特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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