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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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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在甬检查
大气污染防治和“五水共治”工作

姒健敏带队

  本报讯(记者龚哲明)昨前两天,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带队在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和“五水共治”专项监督。我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在大气污染防治和“五水共治”工作中取得积极成效,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市委常委、北仑区委书记马卫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翁鲁敏陪同检查,副市长李关定汇报工作。

  在甬期间,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先后来到慈溪市、北仑区、江东区等地,实地察看了河道治理工程、生态养殖项目、废气治理项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和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控制情况。

  根据汇报,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加快制定《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有关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到2015年底,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两项大气主要污染物削减比例为全省最高。“五水共治”方面,我市大力开展城乡截污纳管工作,累计投入50多亿元高标准规划、设计、实施1800余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75%;关停并转重污染企业289家,关停、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3725家,加强污水源头控制,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在清理174条、282公里“垃圾河”基础上,投入12.3亿元,治理“黑臭河”726公里,封堵排污口1553个,全部落实了长效保洁机制等。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成员就关心的问题和我市环保、水利、“五水共治”办等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

  姒健敏对我市“五水共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良好进展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宁波市毫不放松地推进“治水”“治气”工作,继续加大投入,同时重视示范项目的推广工作。要普及科学“治水”“治气”知识,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和宁波独特的“治水”“治气”文化,继续推进建设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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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