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 包凌雁)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秋起,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将提高,基准价提高24.8%。 按公布的《关于调整宁波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将调整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辖区内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准价平均提高24.8%。其中:最高的六星级幼儿园由现行每生每月500元(小、中、大班)调整为650元,提幅30%;最低的二星级幼儿园由现行每生每月250元(小、中、大班)调整为300元,提幅20%。 各幼儿园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小小班保教费按大、中、小班收费标准的130%收取。各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在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本次调价,将采用“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从2016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对中班、大班在园幼儿保教费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幼儿毕业。其他各县(市)区以及镇海、北仑、鄞州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自行决定调整的幅度及实施时间,也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通知还明确了各幼儿园除保教费、服务性收费等项目外,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不得以开办实验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的名义向幼儿另行收取费用。 据了解,本次调价主要原因是我市城区所有的公办幼儿园学位已处饱和状态,有些甚至出现大班现象,给幼儿园的日常管理、质量提升等带来隐患和影响。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幼儿园要求也越来越高,现在幼儿园办学规模逐步增大,聘用员工人数越来越多,加上工资增加和物价上涨,幼儿园办园成本大幅度上升,现行收费标准已远远不能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保教费不足,幼儿园运转能力不足,保教质量就难以保证。 本次开展收费调整的同时,市里也将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初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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