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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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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成后
应及时恢复周边环境

  一鸣

  

  建桥造路,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是少不了的事,由此给居民生活带来的种种不便,人们是理解和谅解的。然而,一些路桥工程早已完工,原先的工地却迟迟不予清理,损坏的周边环境也久久不予恢复。对此,人们是有意见的。

  比如,市民关注的新江桥去年就建成通车,钢结构的便桥也早已拆除。但桥西北角的施工场地及用于办公、住宿的临时用房,未见拆除与清理,影响了三江口的城市景观,堵塞了行人散步的通道。

  又如,建造连接火车站与机场高架的夏禹路隧道与地面道路时,为方便施工,将南都花城、海怡花园社区旁的一条河填了。当初施工方承诺两年后疏浚,还河于民。道路竣工后,周边居民期盼河道疏浚,结束因河流中断带来的水质发臭、蚊蝇增多等问题。然而,数月过去,填埋的河道挖通了一段后不再继续。最近,填埋的河道被种上了树,大概是不会再疏浚了。

  按理,主体工程完工,及时清理原先占用的施工场地,并恢复原状,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应该的。为什么会出现工程已完成,工地未了结的现象?根本原因恐怕在于,建设及施工方以为主体工程有时间节点,上级盯得紧、督得勤,主体工程完成了,也就大功告成了。工地清理、环境恢复等,想什么时候搞就什么时候搞,甚至搞不搞都无所谓。

  为了城市建设,部分居民承受了因施工带来的噪音、扬尘等影响,已经作出了应有贡献。工程完工后,工地周边环境理应尽快恢复甚至有所优化。希望有关部门能对已完成工程的工地进行检查,对类似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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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