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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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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敬畏文化之心对待地名

  “大意失荆州,糊涂毁沔阳。”前不久,湖北籍著名作家池莉在报刊上撰文,吐槽沔阳1986年撤县设市时改成了现今的仙桃市。据说早在大禹治水划分九州之时即有沔阳地名,加上后来“千里送鹅毛”的典故,以及沔阳花鼓戏、渔鼓等,使得沔阳成为一个文化内涵颇为丰富的地名。沔阳改名内情无处可考,公开说法是当时的政府驻地在仙桃镇,加上沔字略显生僻,就变成了仙桃。

  自从英国作家詹姆斯·希尔顿贡献了一个“香格里拉”后,这些年追求“大、洋、古、怪、重”的乱改地名,早已不胜枚举。究其根源,无非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导致了文化短视。

  地名承载着丰富的地域文化内涵。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一些地名不可避免地发生变更,但有些原则不能忽视。比如,要注重地名的文化属性,发掘其文化内涵。至少有两种倾向值得重视:一种是忽视原有地名的文化底蕴,改洋地名或靠上名山大川乃至名酒;另一种是过度攀附,就像此前河南鹿邑县想改成“老子县”、贵州水城县想改成“夜郎市”。

  还有一条原则是,不能朝令夕改。不难想象,一些地方这次也许会以展现地名文化属性为由掀起复名潮,抑或为攀附历史文化搞伪正名。特别是牵扯范围较广的城市,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的原则,更应慎之又慎。

  要么是为发展地方经济,要么是为展现文化内涵,对那些憋足了劲儿要改名的地方来说,想改总会千方百计地去找理由。所以,不妨借着全国地名普查之机,强化改地名的制度约束。法律上,要加强立法,统一规划。早有分析者指出,尽管国务院于1986年就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但从现实来看,涉及地名的命名、更名的操作性和约束力不强,如涉及洋地名,更多是由地方性法规规定,各地态度并不一致,难免互相攀比。程序上,可以参照无锡等地的做法,明确地名的命名、更名必须经过公开听证,涉及文化和历史意义重大或争议较大的地方,应组织权威论证或听证。行政上,则要把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等工作纳入地方领导的考核之中,加强政绩约束和问责。

  地名承载着大量历史记忆和民俗风情,是一个地方的文化坐标。重要性从2007年第九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大会将其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即可得到充分印证。因此,不仅要按照地名普查的要求,充分挖掘、系统整理地名文化属性信息,抢救保护优秀传统地名文化,更要从制度上对地名的使用和变更加以规范,免得人们“找不到回家的路”。(有删节)

  

  来源:6月1日《南方日报》

  作者: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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