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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0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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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圈地违建”
成为“老大难”

  匡吉

  

  鄞州东湖花园别墅区,上百户业主搞起“圈地运动”,将公共绿地变为“私家花园”,有的甚至把小区里的大树砍掉,违章建筑随处可见。其他业主怨声载道,多次向监管部门反映,均不了了之(5月25日《现代金报》)。

  小区里的“圈地违建”现象并不少见,大多可用“老大难”三个字形容:老,是发生时间长;大,是涉及住户多;难,是解决难度大。

  根据《物权法》,小区地面共同区域属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均无权随意占为己有;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行为必须取得规划许可;根据《城市绿化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圈地违建”显然涉嫌非法。

  但有些业主为啥毫无忌惮,我行我素?根源在于管理未落实、执法不到位。有的地方,物业、城管上门了,却拿不出有效的制止或处罚措施,无功而返,变相纵容。“破窗效应”形成,其他业主觉得“不占白不占”“不占就吃亏”,“圈”者渐众,“建”者愈多,终成“老大难”,解决起来越发棘手。

  说起来,管理和执法部门也有苦衷。比如,物业没有执法权,不具威慑力和约束力。有的物业还面临物业费难收的问题,不想得罪业主。比如,城管虽有执法权,但主要人力和精力用在城市公共区域管理上。纠正“圈地违建”现象,执法成本高且程序漫长复杂。因此,好多时候,宁愿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听之任之。

  居民小区里“圈地违建”,毁了绿化,坏了环境,乱了秩序,引发安全隐患,激发居民矛盾,必须予以纠正。职能部门应借助“三改一拆”这一契机,不怕麻烦,不留尾巴,彻底解决和全面预防这个“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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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