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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资料图片) |
本报记者 张正伟 自2013年9月底挂牌以来,上海自贸区便承担了非同一般的历史使命,围绕金融改革、投资审批简化、制度创新等进行了诸多尝试。最近,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消息,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一年多以来,在金融改革上亮点不少、成果不断,最重要的是发布和推行“金改40条”,不仅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还在多个方面有所创新。 其中,在扩展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覆盖面和便利度上,目前已有44家金融机构可提供自由贸易账户相关金融服务。到今年4月底,自由贸易账户已有5.12万个,仅跨境结算业务金额就折合人民币5.8万亿元。 金融改革全方位布局 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金融改革大致经历了四个主要结点,分别为出台“支持自贸区建设的51条意见”、“建立自由贸易(FT)账户系统,实现了境内、境外账户自由划转”、“取消前置审批,依托FT账户进行事中、事后监管”、“金融改革40条公布,引领金融改革全方位布局”。 金融改革40条涉及五大重点任务,有不少亮点。包括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特别是在自贸区范围内,率先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的境外投资试点,并适时提高个人可兑换限额;强调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包括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扩大境外人民币境内投资金融产品的范围,促进人民币资金跨境双向流动等;通过金融创新和对外开放,探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引领全国的金融改革与制度创新;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包括推进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加快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支持设立上海保险交易所等。 专家认为,上述举措有利于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如果在“十三五”期间,上海能够通过加快改革,真正实现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对接,而香港正面临着港元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改变以及本身制度性优势降低,那么,预计‘十三五’期间,上海有超越香港之势。” 13项制度全国推广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综合管理部主任文善恩在发布会上介绍,上海自贸区的一批经验得到复制推广,为全国金融改革创新服务。目前已有13项制度先后在全国推广,2015年4月以后就有5项。 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充分肯定自贸区的试点效果,宏观审慎的跨境融资制度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融资规模、改善融资结构,广受企业好评。在推进利率市场化、发行跨境同业存单方面,文善恩说,自贸区目前已有16家机构发行了跨境同业存单,金额达47.5亿元,其中既有国有银行,也有股份制银行、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实体经济的发展。 上海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同样取得进展。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国际板成交额累计达5600吨,成交总金额1.34万亿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也完成了自贸区的利率互换交易;上海清算所推出了上海自贸区的商品现货集中清算业务。 首批发布15个创新案例 与此同时,“金改40条”发布以来,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进一步提速。 诸如自贸账户业务等金融创新试点不断深入,目前共有42家各类金融机构接入分账核算单元;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建设方面再次有所推进,包括启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一期落户上海,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黄金沪港通、上海金人民币集中交易定价的业务,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落地科技创新板等;金融监管创新和简政放权加快推进。 近日,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布了第六批15个金融创新案例。这是“金改40条”推出以来,金融创新案例的首次发布,聚焦了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金融要素市场通过深化运用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政策,和积极开展金融创新试点所取得的成果。截至目前,上海自贸区共发布了65个金融创新案例。今年或将有一批新项目继续落地。 将推出跨境债券首单 在发布会召开的同一天,上海清算所正式发布了《自贸区跨境债券业务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实施细则》,并发布了相关业务指南,标志着上海清算所可为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债券业务提供登记托管、清算结算服务。目前相关发行人、投资人正在积极进行内部准备,预计自贸区债券首单将于近期推出。 上海自贸区跨境债券将对境外投资者提供一个进入中国债券市场的途径。今后,在上海自贸区通过上海清算所与国际托管机构互联的安排,国际投资人可“一点接入”参与全球多个市场,而无需单独在各市场开户、结算,债券投资既可以在集中电子平台进行,也可以通过自贸区商业银行柜台销售。 有关业内专家表示,通过自贸区跨境债券机制探索,有助于逐步实现中国债券市场与国际债券市场在管理体制、业务模式等方面的东西互鉴,推动中国这一新兴经济体融入全球金融市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自贸试验区“金改40条”,本月12日至13日,以“全球经济增长的挑战与金融变革”为主题的2016陆家嘴论坛,将围绕进一步促进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完善金融发展环境,推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金融资源高效配置、金融市场深度融合,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话题展开一系列探讨,而这也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主要努力方向。 链接 第二批自贸区“基本法”集齐 近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发布。这也是粤、津、闽三个第二批自贸区中的最后一份“基本法”,将从7月1日起施行。 事实上,三份条例整体架构类似,均以制度创新,对标国际准则作为核心,并将投资开放、贸易便利化和金融创新等列为主要内容,但在定位、产业上各有侧重。 “容错机制”的写入,成为广东自贸区条例一大亮点。对比早前福建和天津简单的原则性表述,广东在操作性和尺度上均有所突破,明确“创新失败可免追责”。此举将起到创新风险的制度性承接机制作用,为创新“减压”,利于释放广东自贸区内在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 广东自贸区条例的另一处细节是强化“一带一路”布局。整体上看,三份条例架构类似,均以制度创新、对标国际准则作为核心,并将投资开放、贸易便利化和金融创新等列为主要内容,但是定位、产业上各有侧重。 广东自贸区条例将粤港澳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列为一个专章。具体内容包括: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贸园区合作、建立对外投资综合服务平台、扩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和人才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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