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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0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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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谈话

  邵炜恺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五条第5款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

  记得第一次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谈话是1996年6月,当时我在舟山一家省属海运企业担任政治处副主任,与政治处的组织干事一起代表公司党委与一位68岁的入党申请人谈话。申请人叫胡先志,是一位离休干部。胡先志年轻时曾多次写过入党申请书,但一直因为其亲属的历史问题未能如愿。离休后,胡老热心公益工作,被吸收为舟山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成员。1994年12月25日,他再次写了入党申请书,离休干部党支部专门指定两名党员对他进行培养教育考察。胡先志在谈话中说:“我出身贫苦,共产党对我有恩,我对党的感情始终没有变,对党的信念始终没有变。”随后召开的公司党委会在听取了我关于胡先志组织谈话的情况汇报后,一致通过了吸收胡先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大地震。14日,受中国联通宁波分公司的委派,运维部共产党员张鲁明带领救灾小分队驾驶应急通信车千里驰援灾区。运维部员工徐腾、陈武军在抢险救灾现场,郑重地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公司党委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吸收徐腾、陈武军同志“火线入党”。

  当时,我担任公司人力资源(党群部)副经理,负责党群工作,在和党群干事一起先后与徐腾、陈武军谈话时,我们仿佛经历了汶川震区的生死考验,我看到他们年轻而充满稚气的脸庞上洋溢着经过血与火洗礼而迸发出的果敢与坚定,感受到他们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时的激动与欢欣……

  (征文稿件电子版发送邮箱:jdycjy@163.com,或邮寄至:江东区彩虹北路58号11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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