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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0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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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在甬举行培训会

陈加元李本公等出席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陈海英)昨日,中华慈善总会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会在甬举行。省政协副主席、省慈善总会会长陈加元致欢迎辞,中华慈善总会会长李本公出席并讲话。来自全国各地慈善组织的400余名代表参加培训。

  陈加元在致辞中说,慈善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慈善法的出台促进了慈善事业大众化、生活化、秩序化发展,对慈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李本公指出,慈善法确立了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法律主体框架,该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全面法治时代,大大有利于慈善组织的发展。慈善会系统要忠于法律,认真学法执法,做依法开展慈善工作的模范。李本公强调,慈善法有很多制度创新和更加严格的制度、规定,要结合慈善会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做到既按照慈善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又能依据慈善法的制度创新去大胆开拓慈善事业。

  会上,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刘忠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副主任杨思斌教授分别围绕慈善法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浙江省慈善总会副会长李刚、湖北省慈善总会秘书长谭光华分别就慈善组织如何依据慈善法规范创新慈善工作等作了交流发言。

  本次慈善法培训会是中华慈善总会落实民政部关于积极宣传慈善法的部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宣传慈善法的重要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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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