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白阳)国务院法制办12日向社会发布《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个人如发现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有违规行为,可向国土督察机构进行举报。 据悉,自2006年国务院正式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及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以来,全国已发现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违法问题近17万个,在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方面成效明显。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主要从规范土地督察工作程序、强化土地督察效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国家土地督察制度。 意见稿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向国家土地总督察、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举报。 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7月12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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