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晨凯 斑马线本是为让行人顺利通行而设置,但宁波城区一些斑马线两端被垃圾桶、配电箱、行道树堵得严严实实,市民想要过去,要么绕行,要么“跨栏”。这些“奇葩”斑马线将如何处置?职能部门表示将进行沟通协调,看看有什么合适的方式还斑马线畅通(6月1日《钱江晚报》)。 路被堵住,就没法走人;斑马线被堵,行人过马路就不安全,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斑马线被堵,如果不是有人有意为之,那就是斑马线和遮挡物两者设置时间不一所造成的。不管是先有斑马线,还是先有遮挡物,设置方都不应该违背“不堵路”这个常识。如果任何一方在设置时偷一下懒,不愿去跟另一方沟通,不顾常识,各放各的,自己的任务是完成了,但麻烦的是过马路的行人。 斑马线和遮挡物产生冲突,应该不是管理者不懂常识,而是在具体操作时,选择了漠视常识。如果普通人在生活中违背常识,最多留下笑柄,对他人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如果职能部门漠视常识,与常识对着干,势必变成瞎折腾。这样的例子并不少,像哈尔滨通河县清河林业局文化中心体育场将本该弧形的跑道弯道画成了直角,山东聊城一些盲道上居然有电线杆竖立在中央等,这些对常识选择性失明,置客观实际于不顾的做法,必然给大家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大麻烦。 修建公共设施事关民生,尊重常识是最基本的要求,为何会有漠视常识的情况出现?一方面是服务意识缺失,修建和改造时,不设身处地考虑使用者的感受;另一方面是主动作为意识不够,事情办完了就交差,好不好用,就不管不顾了,缺乏“早发现早解决”的意识,往往是“等投诉了再解决”。修建公共设施、提供公共服务时犯低级错误,老是在常识上栽跟头,招致群众对职能部门办事能力和服务态度的质疑不说,还会损害城市形象。 大人常对小孩说“有毒的不吃,犯法的不做”,看似浅显的道理,却是安全的“护身符”。城市治理也一样,祸患往往就隐藏在细节中,尊重常识则能够化险为夷。反之,要是对常识视而不见,就很容易导致意外发生。比如,盲人走在有电线杆的盲道上,很可能会撞上受伤。被堵住的斑马线需要畅通,城市治理的观念也要“去堵”,公共设施建设首先应该尊重常识,强化责任、避免懒政,减少因设置不当而造成的风险。 还斑马线畅通,除了寻找合适的方式,还需在尊重常识的前提下进行。要“去堵”,是选择取消斑马线还是取消遮挡物,应经过认真调研,避免盲目取缔造成“二次事故”。这也说明,职能部门只有改变工作作风,养成尊重常识的工作习惯,摈弃管理城市的陈旧理念,在工作当中才不容易失策,在公众面前才不容易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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