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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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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如何存放档案? 报到手续怎么办?

就业管理部门给你支招

  (周琼 制图)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6月过半,毕业季渐行渐近。走出校园进入职场,对于许多毕业生而言,就业协议书怎么鉴证,如何存放和查询档案,报到手续究竟又该怎么办理,都是萦绕心头的问题。近年来,我市每年接收高校毕业生5万余人,针对诸多毕业生最关心的这些问题,记者昨日联系了市就业管理部门,为毕业生支招,帮助毕业生高效地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一:档案应存放于何处?如何查询档案是否寄到?

  高校毕业生应将档案存放于各级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具体存放到哪个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可以简单地概括成一句话,即“有单位跟单位,没单位跟户口”。打个比方,毕业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此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教育局、城管局、贸易局等机关事业单位盖章以及部属、省属、市属国有单位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其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处。毕业时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将档案存放于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查询档案是否已寄到,可拨打各级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问题二: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高校毕业生首先查询是否到档。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经查询如已到档,需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等材料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如未到档,则需等到档后再行办理。未就业毕业生,经查询如已到档,则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等材料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如未到档,则需等到档后再行办理。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的有效期限为毕业当年12月底之前。具体办理流程可拨打各级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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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