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波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积极调整能源产业结构,加快绿色转型,全域化推进生态环境整治,越来越多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回归人们的视野。 改革创新提速生态建设 生态建设,规划先行。宁波编制完成宁波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并经省政府批复实施,确定全市1:10000和市区1:2000比例的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方案,生态红线区域占全市国土面积50%以上。深入实施以主体功能区为依据的城镇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的现代都市格局。 制度创新推进体制改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实施《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决定,我市成为省首个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由人大颁布实施的城市。《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于2016年7月1日开始实施。出台《关于推进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基本形成市、县、乡(镇、街道)、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 绿色转型正当时 加快调整能源产业结构。截至去年底,宁波全市范围“禁燃区”建设全部完成,涉及面积1083万平方公里,共淘汰1448台高污染燃料使用设施,年削减用煤量80万吨。 扎实开展节能减排,整体关停落后企业408家,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比例达100%。“十二五”期间全市能耗累计下降18.7%,超额完成“十二五”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节能减排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积极推进循环低碳经济,我市以国家经济和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全力实施省级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全市共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8个、全国循环经济先进单位2个。 治理强基改善生态环境 全力打好“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环境治理“组合拳”。 宁波是一座江海交融、因水而兴的城市,甬江、姚江、奉化江“三江”汇流入海,杭州湾、北仑港、象山港、三门湾“两港两湾”首尾相连。然而宁波属于缺水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000方左右,人均只有全国的二分之一,也低于全省的人均水平。 2014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市开展了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五水共治”工作。截至去年底,已在全市形成7846条省、市、县、乡、村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的管理态势。完成480条河道“清三河”治理目标,完成“三河”治理1062公里,甬江流域防洪工程全线在建并完成100公里堤防主体施工,实现了跨区域“八库一江”水源联调,城乡居民全部喝上了优质水库水。我市还顺利通过了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 深入推进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比例逐年上升,近两年达标天数比例超过82%。开展生态系统修复工作,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2.5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河道965公里,森林覆盖率达48.78%,平原区域林木覆盖率达18%,人均公绿面积11.5平方米以上,东钱湖纳入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范围,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等3个湿地列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 城乡环境换“新颜” 去年,宁波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提升农村品质,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开头炮”。当年11月,全市拉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序幕,全面开展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 5年间,我市以农村面貌整体提升为目标,积极推动成片连线整治,强化整镇整乡推进,累计创建全面小康村229个,培育中心村119个、特色村115个、精品线31条,7个县(市)区成功创建省美丽乡村先进县。 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完成村级河道整治3000余公里。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力度空前,安排建设项目83个、投资11.3亿元,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达到每亩140元。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以“洁、齐、清、绿”为目标,村庄整治内容不断拓展提升。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实现全覆盖,其中开展分类试点村62个。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1800个,农村污水治理村覆盖率超过75%。全市省级森林村庄达到149个。 文化培育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学习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绿色执政理念,推动各级生态示范行动。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市)区4个,省级生态县(市)区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96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20个,国家和省级绿色学校176家、绿色社区90个,省和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8个。同时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辟“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专栏,组织开展“环保·故乡·山江海”、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出版“绿色生态”系列丛书,中小学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率达100%。 (本版文字 冯瑄 陈晓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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