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昊)6月6日至10日,市文明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开展了“不文明行为”新闻调查。活动推出后社会反响十分热烈。 宁波正计划制定《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此次“不文明行为”调查将为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调查期间,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各媒体均刊发了“不文明行为”调查消息,受众覆盖超过120余万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阅读量10万多次,电子邮件、信件等有1万多封。 经汇总统计,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的建议与意见20792条(每条含1至数条具体不文明行为)。通过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出以下市民反映强烈的30条不文明行为。 1、乱扔垃圾、乱倒污物、乱吐口香糖; 2、随地吐痰、随地便溺,公共厕所用后不冲水; 3、公共场所乱张贴、乱涂画、乱堆乱、乱搭建; 4、驾驶机动车加塞抢行,斑马线前不减速不礼让,向车外抛物,开车使用手机; 5、非机动车违规在机动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抢行; 6、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 7、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 8、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排队上车、争抢座位、不让座,车厢内饮食; 9、等候服务时不排队;搭乘电梯不先下后上,自动扶梯不右立左让; 10、破坏城市绿地,踩踏草坪,攀折花木; 11、宠物扰民,携带犬类等宠物外出不及时清理粪便; 12、占用消防通道,损坏公共设施; 13、夜间行车违规使用远光灯,雨中行车不减速水溅行人,车辆乱停放; 14、违规占道经营; 15、临街门店不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 16、在旅游景区乱刻乱画、随意攀爬拍照; 17、从建筑物上抛撒杂物; 18、焚烧垃圾、秸秆,小区周边烧烤、餐饮店等违规排放油烟; 19、网络用语不文明,散布虚假、低俗、违法信息,传播谣言; 20、公共场所吵闹喧哗,大声接打电话,影响他人; 21、公共场所赤膊、着装不雅; 22、公共场所说粗话、脏话、随意谩骂、举止粗暴; 23、广场舞等娱乐活动噪音扰民; 24、旅游区饭店、商店、宾馆不正当竞争、欺客宰客; 25、销售商品以次充好、短斤少两、随意涨价; 26、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工作时接打手机; 27、浪费水电等公共资源,就餐时点菜铺张浪费; 28、过度饮酒、劝酒,酒后驾车,酗酒滋事; 29、违反规定电鱼、钓鱼、捕鱼; 30、打喷嚏不掩口鼻,危害他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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