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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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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培训期待不再“灰色”

  近年来,民办培训市场展现出的惊人活力,吸引创业者和资本纷至沓来。然而,民办教育培训行业频频被推上风口浪尖———现行法律对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定位,让他们在实际经营中面临尴尬境遇。

  倍感无奈的民办培训机构期待,相关法律的修订能帮助它们走出“灰色地带”。

  新华社上海6月26日电

  记者 潘清

  

  从百花学习塾被曝无办学资质,到聚智堂涉嫌非法集资,民办教育培训行业近日频频被推上风口浪尖。在遭受质疑的同时,倍感无奈的民办培训机构也期待,相关法律的修订能帮助它们走出“灰色地带”。

  近年来,伴随民众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民办教育培训行业蓬勃发展。《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除13.08万所民办幼儿园及各级学校外,全国共有其他民办培训机构2.14万所,近千万人次接受培训。

  民办培训市场展现出的惊人活力,吸引创业者和资本纷至沓来。然而现行法律对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定位,却让他们在实际经营中面临尴尬境遇。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时至今日,上述“另行规定”仍未出台。

  “我们把资金和精力投入培训机构,自然希望获得相应回报。但法律的限制使我和我的很多同行不得不打起‘擦边球’。”一位少儿英语培训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不少机构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等名义注册公司,实质上却开展经营范围之外的培训业务。这也使得一些游走于“灰色地带”的培训机构屡屡被质疑缺乏办学资质。

  由于无法从主营业务中直接获取经营利润,也不能以上市主体身份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非营利性”的定位还阻断了民办培训机构通向本土资本市场的道路。近年来,新东方、好未来、学大教育等多家国内企业选择赴美上市。

  近年来,一些城市开始尝试以地方性政策的方式突破民办教育培训发展面临的法律障碍。作为一家专注管理类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培训十多年的机构,上海泰祺教育培训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受益于《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并于今年5月成为“新三板”首家以“教育培训股份公司”名称挂牌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中,包括了“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等内容。不过,《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案当时被暂缓表决。

  据悉,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再度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进行审议,各方对此预期较为乐观。

  相关专家认为,上述修订案若获得通过,将成为中国教育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法律障碍的突破也有望为国内教育培训行业迎来一波资产证券化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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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