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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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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瘦”的停车位,
符合标准也应符合实际

  朱晨凯

  

  住建部明确规定,微型车的停车位宽度为2.2米,小车的宽度为2.4米。但在雅戈尔明州水乡邻里花苑小区,价格20余万元的车位,内线宽度只有2.25米,属于符合“最低标准”的微型车位。而小区不少业主开的是B级以上的中高档车,车宽多在1.8米以上,停好之后两侧空余宽度加起来才20多厘米,很难开门出来(6月21日《现代金报》)。

  开发商划出的车位符合规定,却不符合“实际”。该小区是高档小区,不少业主买的是车体较宽的B级车。如果无视实际情况,死板地按“最低标准”提供微型车车位,必然引发矛盾。20余万元的车位售价不低,不说车位面积应相应“高标准”,最起码能满足正常的停车需求。要不,那些符合“最低标准”的微型车位,价格也应该“向低看”,业主可能也不会有意见。

  现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很多小区面临车位少、停车难问题。“一位难求”之下,一些业主不得不为“缩水”的车位忍气吞声,因为“你不买还有别人会买”。而开发商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建设和划分车位时,往往会有意挤压和牺牲业主的利益。

  建造停车位,是给车主提供便利,符合标准是起码要求,但符合实际同样重要。信息不对称、合约不规范等,导致花了大价钱买了停车位,却因为停车位“太瘦”而停不了车的怪状,开发商和业主争来吵去已无多大意义。该做的是,好好商量着解决问题。当然了,主动权在开发商。比如,可以对业主车辆进行统计,如果确实是B级车多,就适当减少微型车车位,或重新划分区域,或新增一些车位。这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买停车位时,千万要搞清楚买的是多大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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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